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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司2014年“壮族三月三”和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永兴全体员工:
按照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3〕28号)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“壮族三月三”放假的通知》(桂政办发 〔2014〕2号)精神,结合我司实际,现将我司2014年“壮族三月三”和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4月2日至7日放假,共6天。
二、今年是全区首次“壮族三月三”放假,各部门要提高认识,加强对民族节庆重大意义的宣传报道,并积极组织引导员工开展相关节庆活动。
三、放假期间,如非工作需要所有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公司,如有特殊情况须请示部门负责人批准,经同意方可进入公司。
四、放假期间全体员工必须保证手机正常开机状态,确保联系畅通。
五、放假期间行政部对公司财产的安全负全责,请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。行政后勤值班人员并负责关好办公区域的门、窗等。
六、放假期间回家或外出旅游的员工,在途中请大家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!清明祭祖请做好防火工作 。
(PS:如需办理业务的客户请拨打18978548270)
广西·永兴行政部
2014年4月1日